中国历史研究法

中国历史研究法简介

梁启超于1921年在南开大学讲授的《中国历史研究法》,《中国历史研究法》这部著作,虽然只有21万余言,涉及的内容却十分广泛。共6章,第一章论述了史的定义、意义和范围;第二章回顾并评价了中国的旧史学;第三章讲如何改造旧史学、建立新史学;第四、五章专谈史料学;第六章则阐述史实上下左右的联系。《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在《总论》部分论及修史的目的、史家四长,概说五种专史;在《分论》部分则详细论述了各种专史的体例、特点和撰修方法。

梁启超认为历史是“人类社会之赓续活动”,是发展变化的。他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说:“人之生命极短,人类社会之生命极长,社会常为螺旋形的向上发展。”梁启超是进化论的革命论者,他从历史的发展中看到了人类社会发展变化的连续性。他认为,只有这种连续的人类活动才能构成历史,才是研究对象,而那种在空间上“含孤立性”,在时间上“含偶合性断灭性”的活动,“皆非史的范围”。虽然梁启超的结论绝对了一些,但他把历史看作是一个发展变化的连续过程,比用静止的观点看历史的旧史学家要高明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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