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简介

卢梭简介

卢梭 (法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年6月28日 --- 1778年7月2日),是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出生于瑞士日内瓦一个钟表匠的家庭,是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在哲学上,卢梭主张感觉是认识的来源,坚持“自然神论”的观点;强调人性本善,信仰高于理性。在社会观上,卢梭坚持社会契约论,主张建立资产阶级的“理性王国”;主张自由平等,反对大私有制及其压迫;提出“天赋人权说”,反对专制、暴政。在教育上,他主张教育目的在培养自然人;反对封建教育戕害、轻视儿童,要求提高儿童在教育中的地位;主张改革教育内容和方法,顺应儿童的本性,让他们的身心自由发展,反映了资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从封建专制主义下解放出来的要求。主要著作有《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爱弥儿》、《忏悔录》等。

经典语录

大自然希望儿童在成人以前就要像儿童的样子。如果我们打乱了这个次序,我们就会造成一些早熟的果实,他们长得极不丰满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会腐烂:我们将造成年纪轻轻的博士和老态龙钟的儿童。儿童是有它特有的看法和感情的;如果想用我们的看法、想法和感情去代替他们的看法、想法和感情,那简直是最愚蠢的事情。 即使是最强者也决不会强得足以永远做主人,除非他把自己的强力转化为权利,把服从转化为义务。由此就出现了最强者的权利。强力是一种物理的力量,我看不出强力的作用可以产生什么道德。 一个孤独的人,才是真正幸福的人。唯有上帝才享受了绝对的幸福。 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他要强调使一种土地滋生另一种土地上的东西,强使一种树木结出另一种树木的果实。 强力并不构成权利,而人们只是对合法的权力才有服从的义务。既然任何人对于自己的同类都没有任何天然的权威,既然强力并不能产生任何权利,于是便只剩下来约定才可以成为人间一切合法权威的基础向强力屈服,只是一种必要的行为,而不是一种意志的行为;它最多也不过是一种明智的行为而已。在哪种意义上,它才可能是一种义务呢? 一旦法律丧失了力量,一切就都告绝望了;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都不会再有力量。
Copyright ©2023 读经典  |   渝ICP备2023004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