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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难之为苦难,正在于它撼动了生命的根基,打击了人对生命意义的信心,因而使灵魂陷入了巨大痛苦。生命意义仅是灵魂的对象,对它无论是肯定还是怀疑、否定,只要是真切的,就必定是灵魂在出场。外部的事件再悲惨,如果它没有震撼灵魂,仅仅成为一个精神事件,就称不上是苦难。一种东西能够把灵魂震醒,使之处于虽然痛苦却富有生机的紧张状态,应当说必具有某种精神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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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周国平
周国平,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1945年生于上海,196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哲学系。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深入研究尼采及其哲学、美学理论,发表译著、专论多部;曾写若干哲理散文。其作品充满了人生的智慧,融理性和激情于一体,笔调清新自然,深受读者喜爱。他的作品《周国平文集》第二卷中《白兔和月亮...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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