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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在旅馆的台灯下,他这样结束自己的日记:“这世界,来时她送我两件礼物,一件是肉身,一件是语文。走时,这两件都要还她,一件,已被我用坏,连她自己也认不出来,另一件我愈用愈好,还她时比领来时更活更新。纵我做她的孩子有千般不是,最后我或许会被宽恕,欣然被认作她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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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余光中
余光中,祖籍福建泉州市永春县,1928年10月21日生于江苏南京,在秣陵路小学读书(原崔八巷小学)1947年入金陵大学外语系(后转入厦门大学),1948年随父母迁香港,次年赴台,就读于台湾大学外文系。1952年毕业。 1953年,与覃子豪、钟鼎文等共创“蓝星”诗社。后赴美进修,获爱荷华大学艺术硕士学位。返台后任师大、政大、台大及香港中文大学教授,现任台湾中山...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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